信托基金关联交易是指信托公司与其管理的信托基金之间进行的交易。由于信托公司对信托基金具有较大的控制权和决策权,当信托公司与其管理的信托基金之间发生交易时,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因此,监管机构对信托基金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监管。
一、信托基金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
目前,信托基金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信托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信托公司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谨慎经营的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信托财产、违反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对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和信托财产产生损害。其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的规定,明确了信托公司应当避免利用其管理信托基金的职务为与其关联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2.《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信托公司应当通过设立内部合规、风险控制制度、内部审计等制度,防范和控制关联交易产生的风险。
3.《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信托公司应当制定有效的信托基金投资决策、运作规则,保证信托财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4.中国证监会《信托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第二十一条规定: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大宗交易流程和风险防范体系,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5.证监会《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信托公司应当通过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保证自身财产和客户财产之间的划分清晰明确、管理严谨。
二、信托基金关联交易的监管实践
监管机构在监管信托基金关联交易方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加强内部管理。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和实施隔离关联交易、识别关联方、严格要求关联方与自己的交易标准和流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在内部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上下真功夫。
2.完善监管制度。监管部门将关注重点放在关联交易识别和纳入监管统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开展第三方评估等上面,完善关联交易的监管机制,删除“关联交易”审批制度改为“关联交易”备案制。
3.强化执法力度。信托公司一旦违反关联交易法规,监管部门将会采取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暂停业务或吊销执照等,用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三、信托基金关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