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助理教授戴亮。
论文《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与金融系统的稳定》(DisclosureofBank-SpecificInformationandtheStabilityofFinancialSystems)由戴亮与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罗丹、伦敦大学学院经济系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杨明共同撰写,2024年4月发表在《金融研究评论》(ReviewofFinancialStudies)
如何通过信息披露来降低系统性风险,是学者和政策制定者都关心的重要问题。论文《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与金融系统的稳定》(DisclosureofBank-SpecificInformationandtheStabilityofFinancialSystems)的分析为存在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如何披露银行压力测试的结果提供了新启示。
在美国,不论是2007—2008年的次贷危机还是2023年硅谷银行倒闭事件,都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实例,给美国乃至世界金融体系都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在我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而如何通过信息披露来降低系统性风险,是学者和政策制定者都关心的重要问题。既有文献所研究的要么是关于宏观经济状况的信息披露,要么是在无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但对存在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不同类型的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鲜有考虑。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助理教授戴亮与其合作者(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助理教授罗丹和伦敦大学学院经济系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杨明)共同撰写的论文《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与金融系统的稳定》(DisclosureofBank-SpecificInformationandtheStabilityofFinancialSystems)(以下简称“论文”)填补了这一空白。论文发现,对各种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本质上体现为系统性风险在各银行之间的再分配,只有对各个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敞口(exposuretosystemicrisk)的披露,才有助于整个银行系统的稳定。论文于2024年4月发表在国际金融学顶级期刊《金融研究评论》(ReviewofFinancialStudies)上。
为了说明为什么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会实现系统性风险的再分配,以及为什么只有对各个银行系统性风险敞口的披露才有助于整个银行系统的稳定,考虑一个由两家规模相等的银行(甲银行和乙银行)组成的银行系统(论文中考虑了更一般的情况),这两家银行各自的储户要选择是否挤兑自己的银行。
挤兑会增大自己银行倒闭的概率。对于储户来说,相比于挤兑,不挤兑有以下三方面的好处和坏处:第一,不挤兑才能享受对银行未来收益的索取权,这个收益在宏观经济状况越好的时候越大,因此宏观经济状况较好时储户挤兑意愿较低。第二,不挤兑就需要承受系统性风险带来的损失。甲银行的储户所承受的系统性风险来自乙银行储户的挤兑—它会降低整个银行系统的流动性,从而给甲银行的储户造成损失。对储户来说,其他银行储户挤兑的概率越大,自己承受的系统性风险就越大。自己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敞口越大,同样的系统性风险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就越大。现实中,系统性风险敞口可以对应银行间贷款或者银行共同持有资产的数额:乙银行被挤兑可能会导致之前甲银行给乙银行的贷款收不回来,这笔贷款金额越大,同样的挤兑给甲银行的储户造成的损失就越大;乙银行被挤兑时,为了满足它的储户的提款需求,乙银行会被迫低价抛售自己的资产(例如有价证券)以换取现金,这会压低这些资产的市场价格,从而造成甲银行持有的相同资产价值也降低。甲银行持有该资产的规模越大,同样的挤兑给甲银行的储户造成的损失也越大。第三,不挤兑还需要承受其他与系统性风险无直接关系但会影响银行倒闭概率和未来收益的银行特定信息的影响,例如银行自有资金的规模、经营者的专业水平等。
相应地,论文将银行特定信息分为两个类型:系统性风险敞口和其他。为凸显银行特定信息披露的作用,论文假设储户所掌握的各银行的特定信息完全来自监管者的披露(论文中证明了,即使储户对于银行特定信息还有监管者之外的信息来源,论文的主要结果依然成立)。参照全局博弈(globalgames)理论文献的通常做法,论文假设,对于宏观经济状况,各银行的储户有各自的外生信息来源,并且这些信息足够准确但不完全准确。由于储户各自都只能根据自己对宏观经济状况的感知来决定自己是否挤兑,为推测其他人是否会挤兑,储户还需要根据自己对宏观经济状况的感知来推测其他人对此的感知,因而这种推测可能是有不确定性的。
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会导致系统性风险在不同银行间的再分配:在上述的由两家银行构成的银行系统中,如果没有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那么在这两家银行各自的储户看来,基于他们自己掌握的信息,这两家银行没有区别,因此他们挤兑各自银行的意愿是一样强的,因而所感知的系统性风险是一样大的。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会改变这个情况——如果甲银行被披露有小于乙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敞口,那么甲银行的储户挤兑自己银行的意愿就会小于乙银行的储户。由于甲银行的储户预期到乙银行的储户比自己更有可能去挤兑,甲银行的储户会比乙银行的储户感知到更大的系统性风险。可以证明,不论是否披露银行特定信息以及以何种方式披露银行特定信息,所有储户感知的系统性风险总量是守恒的。因此甲银行的储户感知了比没有信息披露时更大的系统性风险,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与金融系统的稳定论文故事汇而乙银行的储户则相反——这就是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对系统性风险的再分配。这种再分配同样会发生在其他类型的银行特定信息的披露中,例如披露银行自有资金的规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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