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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听说过企业年底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但汇算清缴经营所得税却是才出来的新规。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经营所得税,经营所得又包含哪些?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市面上常见的市场主体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都是缴纳经营所得税,税率5%~35%五级累进制,应纳税所得额越多对应的税率档位就越高,个体户年底汇算清缴经营所得税?法人别再盲目使用优惠政策最高档是远远高于25%企业所得税!
可就是这样高的税率,为什么现在用的人这么多而且越来越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现在市场新增主体一半以上都是个体工商户!原来在各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内存在“核定征收”的方式,把原有5%~35%的税率降到不足1%,这么好的政策当然大家都想享受。可是再好的政策也不是没有底线的,当很多企业老板尝到核定征收的甜头后,一家个体工商户不超500万的年开票额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业务需求,纷纷选择一个法人在各个园区办理多家个体户,因为当时每个个体户属于市场独立主体,独立核算缴纳经营所得税。确实这样满足了开票需求,但已经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的初衷,所以汇算清缴经营所得税出台了!
规定要求:同一个人在全国范围内多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依法进行汇算清缴经营所得税。但一个人速算扣除数只能用一次,全部汇算清缴之后核定征收的低税率已经不足以弥补应缴税率,所以不管是办理的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是自然人代开,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合并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所以前段时间补税的不在少数!
这里建议至此以后一个法人对应一家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同时该法人不要去进行自然人代开,如果企业老板觉得满足不了需求,那就增加人员来办理,不要盲目一个人去办理多家,否则到时候得不偿失!